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人寿保险知识

各行各业都有其风险存在,一旦风险发生,不只是对员工本身的伤害,还会对单位产生一定的影响。工伤保险是国家规定的强制单位为员工缴纳的基本保险类型之一,可以在员工发生工伤以后,转嫁风险给保险公司,对于企业和员工而言都一件双赢的事情,我们一起来看看工伤保险的相关知识。

发生工伤之后,我们需要向有关单位申请工伤认定,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1)用人单位一方的申请时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劳动者一方的申请时限: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超过1年申请期限的特别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规定,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最后我们需要了解的就是: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基本内容之一,对于我们而言是非常有必要了解的。但是它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不同的是,这一保险是完全由单位为我们承担的,因此员工需要注重这一保险是否已经缴纳。如果单位不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的话,那么将会是违法行为哦。

本文标签: 工伤保险 保险赔偿
上一篇:医疗保险普及度高,医保保险的报销范围
下一篇:个人交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个人医疗保险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