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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险相关介绍,再保险计算方式

年续保定期保险——这是以原保险公司向再保险公司购买年度续保定期保险为基础的再保险方式,主要用于死亡保险的再保险。它规定再保险的风险必须是原保险公司留存额以上的死亡风险,即保险技术中的死亡应急基金。死亡应急基金又称精算准备金,在实行均衡保费制的寿险业务中,如果风险的危害性逐年增大,保险公司应在保单生效的起始金额内,按高于风险成本的比例征收保险费。保险公司将超额部分积累起来留作准备金,即为精算准备金。

在保单的头几年,再保险金额是自留额与保险金额之间的总余额。随着储量的不断积累,最终会超过保有量。因此,只需投保准备金与保险金额之间的差额。因此,定期保险的分保金额为保险金额与年末准备金之间的净风险责任差额。每年更新定期保险方式中,原保公司分出保额时,其责任准备金由原保公司提存,所有费用如解约金、红利、出单及维持费用也全部由原保公司负责。因此再保公司只承担死亡风险责任净额。再保险费率与原保险费率之间也没有直接的关系。这种方式一般比其他再保险方式更加容易管理,而且资产不会流人再保公司,因为原保公司仍可自行提存责任准备金并进行投资。

一般来说,保险单的面值(即保险金额)与其责任准备金之间的差额即为净风险责任。但在实际操作中,为便于计算,责任准备金的缴存可以由双方另行约定,也可以采用平均递增法计算。再保险金额的计算采用比例法。保险单生效后,需要再保险的,以净风险责任与自留额的差额作为分保金额,再根据分保金额与原保险金额确定分保比例。再保险比率在以后的保单年度中维持不变,即原保公司与再保公司在风险责任净额中始终保持承担同样比率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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