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险业监管局收取保费征费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业务伙伴:
感谢您选择中国太平洋保险(香港)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为您提供保险产品与服务。
保险业监管局依照法例由2018年1月1日起,透过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收取保费征费。首阶段征费率为保费的0.04%,并设有征费上限,投保人须按法例缴付保费征费。为便于您理解并保护您的合法权益,特将保监局征费相关注意事项列明如下,供阁下参阅。
征费范围
除获法例豁免的保单1外,所有新造或现行的一般保险保单的投保人在缴付保费时,须同时缴付保费征费。在我司投保的保单,豁免保费征费的险种包括:
i. 船舶保险
ii.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
iii. 海上货物预约保险
iv. 航空/飞机机身和机械保险
v. 航空/飞机第三者责任保险
vi. 再保险保单
征费率及上限
首阶段征费率为每保单年度保费的0.04%,其后逐步调升至0.1%。保费征费设有上限。每年保费$500万或以上的一般保险保单,只须缴付征费上限。例如,在首阶段征费期间,一般保险的征费上限为每保单年度$2,000。详细征费率及上限分阶段安排见下表。
| 首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第四阶段 |
| 2018年1月1日至 2019年3月31日 | 2019年4月1日至 2020年3月31日 | 2020年4月1日至 2021年3月31日 | 2021年4月1日 或之后 |
征费率 | 0.04% | 0.06% | 0.085% | 0.1% |
征费上限 | $2,000 | $3,000 | $4,250 | $5,000 |
例子一:
A小姐购买了一份财产保险保单,保单开立日2为2018年1月1日。A小姐每月缴付$1,000保费,她在2018年1月至12月需要缴付的保费征费总额是$4.8:
保费征费为以下较低者:
• $1,000 x 12 x 0.04% = $4.8;或
• 一般保险保单征费上限$2,000
例子二:
B公司计划于2018年2月购买一份即日开立、为期9个月的财产保险,单次缴付保费$600万,应缴交的保费征费为$2000:
保费征费为以下较低者:
• $6,000,000 x 0.04% = $2,400;或
• 一般保险保单征费上限$2,000
(保单的保障期短于一年并不影响征费上限)
1法例豁免征费的保单包括再保险保单、专属自保保险公司承保的保单、海运、空运及货运业务的保单。
2根据法例,「开立日」为根据该保单须缴付第一笔保费的日期。
若对保监局收取征费有任何疑问,请联络您的中国太平洋保险代表(电话2541-4338)。
感谢您的垂注,期望您持续支持。
常见问题
A1保险公司会透过不同方式(例如电邮、短讯或保费通知书),向投保人说明收取征费的安排。如有任何疑问,可向所属保险公司查询。
A2根据法例,「开立日」为根据该保单须缴付第一笔保费的日期。
A3根据法例,如投保人没有按规定缴付征费,保监局可向其施加最高$5,000的罚款。保监局亦可循民事程序追讨欠付的征费。
A4根据法例,保险公司须向保监局提交由核数师核实的年度审计报告。若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收取超过指明征费的款额,保监局可向该保险公司施加最高$10,000的罚款。
A5根据《保险业(征费)规例》,投保人必须向保险公司缴交保费征费。
A6法例赋权保监局收取保费征费,以循序渐进方式引入,并设有上限,以尽量减低对投保人的影响。根据《保险业条例》,若局方储备金在扣除折旧及所有准备金后,为数超逾其预算营运开支的两倍及局方没有未清偿债项,则局方可在咨询财政司司长后,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建议减低征费。
A7假如投保人获退回保费,相关的保费征费亦可获退回(除非在退回保费后,应缴付的保费征费水平仍达到征费上限)。保险公司在计算须退回的保费征费时,必须遵从保监局订定的要求。
A8假如投保人获退回保费,相关的保费征费亦可获退回。不过,若投保人在退保后不获退回保费,亦不会获退回保费征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