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保險業監管局收取保費征費的通知
尊敬的客戶/合作夥伴:
感謝您選擇中國太平洋保險(香港)有限公司(「中國太平洋保險」)為您提供保險產品與服務。
保險業監管局依照法例由2018年1月1日起,透過保險公司向投保人收取保費徵費。首階段徵費率為保費的0.04%,並設有徵費上限,投保人須按法例繳付保費徵費。為便於您理解並保護您的合法權益,特將保監局征費相關注意事項列明如下,供閣下參閱。
徵費範圍
除獲法例豁免的保單1外,所有新造或現行的一般保險保單的投保人在繳付保費時,須同時繳付保費徵費。在我司投保的保單,豁免保費徵費的險種包括:
i. 船舶保險
ii. 海上貨物運輸保險
iii. 海上貨物預約保險
iv. 航空/飛機機身和機械保險
v. 航空/飛機第三者責任保險
vi. 再保險保單
徵費率及上限
首階段徵費率為每保單年度保費的0.04%,其後逐步調升至0.1%。保費徵費設有上限。每年保費$500萬或以上的一般保險保單,只須繳付徵費上限。例如,在首階段徵費期間,一般保險的徵費上限為每保單年度$2,000。詳細徵費率及上限分階段安排見下表。
首階段 |
第二階段 |
第三階段 |
第四階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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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日至 |
2019年4月1日至 |
2020年4月1日至 |
2021年4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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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費率 |
0.04% |
0.06% |
0.085% |
0.1% |
徵費上限 |
$2,000 |
$3,000 |
$4,250 |
$5,000 |
例子一:
A小姐購買了一份財產保險保單,保單開立日2為2018年1月1日。A小姐每月繳付$1,000保費,她在2018年1月至12月需要繳付的保費徵費總額是$4.8:
保費徵費為以下較低者:
• $1,000 x 12 x 0.04% = $4.8;或
• 一般保險保單徵費上限$2,000
例子二:
B公司計劃於2018年2月購買一份即日開立、為期9個月的財產保險,單次繳付保費$600萬,應繳交的保費徵費為$2000:
保費徵費為以下較低者:
• $6,000,000 x 0.04% = $2,400;或
• 一般保險保單徵費上限$2,000
(保單的保障期短於一年並不影響徵費上限)
1法例豁免徵費的保單包括再保險保單、專屬自保保險公司承保的保單、海運、空運及貨運業務的保單。
2根據法例,「開立日」為根據該保單須繳付第一筆保費的日期。
若對保監局收取征費有任何疑問,請聯絡您的中國太平洋保險代表(電話2541-4338)。
感謝您的垂註,期望您持續支持。
常見問題
A1保險公司會透過不同方式(例如電郵、短訊或保費通知書),向投保人說明收取徵費的安排。如有任何疑問,可向所屬保險公司查詢。
A2根據法例,「開立日」為根據該保單須繳付第一筆保費的日期。
A3根據法例,如投保人沒有按規定繳付徵費,保監局可向其施加最高$5,000的罰款。保監局亦可循民事程序追討欠付的徵費。
A4根據法例,保險公司須向保監局提交由核數師核實的年度審計報告。若保險公司向投保人收取超過指明徵費的款額,保監局可向該保險公司施加最高$10,000的罰款。
A5根據《保險業(徵費)規例》,投保人必須向保險公司繳交保費徵費。
A6法例賦權保監局收取保費徵費,以循序漸進方式引入,並設有上限,以盡量減低對投保人的影響。根據《保險業條例》,若局方儲備金在扣除折舊及所有準備金後,為數超逾其預算營運開支的兩倍及局方沒有未清償債項,則局方可在諮詢財政司司長後,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建議減低徵費。
A7假如投保人獲退回保費,相關的保費徵費亦可獲退回(除非在退回保費後,應繳付的保費徵費水平仍達到徵費上限)。保險公司在計算須退回的保費徵費時,必須遵從保監局訂定的要求。
A8假如投保人獲退回保費,相關的保費徵費亦可獲退回。不過,若投保人在退保後不獲退回保費,亦不會獲退回保費徵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