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上海医保报销需要哪些证件和资料的知识,请看下面的介绍。
一、医疗费用零星报销范围
1、就医关系在本市的参保人在外省市医疗机构急诊的医疗费、在本市因院前急救发生的医疗费、《社保卡》或《医保卡》报损或报失期间的急诊医疗费。
2、就医关系在外省市的参保人在居住地发生门急诊医疗费、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以及住院医疗费。
二、证件和资料:
1、申请门急诊医疗费报销,参保人应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社保卡》或《医保卡》、门诊医疗费专用收据、急诊医疗费专用收据、相关病史资料及复印件、《门急诊就医记录册》急诊附页及复印件(就医关系在本市人员在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如《医保卡》报损,还需提供《医疗保险卡损坏告知单》。
2、申请住院及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费用报销,参保人应提供住院医疗费专用收据、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清单及复印件、出院小结及复印件;医疗费专用收据、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医疗费清单及复印件。
3、申请办理门诊大病医疗费零星报销,参保人应提供门诊医疗费专用收据、疾病诊断证明书及复印件,相关检查报告及复印件。4、参保人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另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
三、办理:
参保人应按规定携带相关证件、资料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申请办理医疗费零星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