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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哪家强或更好更划算,如何避免重疾险陷阱?

重疾险是四大险种里面结构最复杂、价格最贵、且大家最关心的一种保险。一般保重疾、中症、轻症、身故。有很多组合形态:定期和终身,带身故责任和不带身故责任,单次赔付和多次赔付,带保费返还和不带保费返还。这些元素都可以任意组合,并且对价格影响很大。

重疾险的保费占比最重,如果选不好,会影响整个家庭的保障效果。它的作用主要是收入补偿。主要解决的是出院没有工作收入后的费用支出问题。比如,生活费、房贷、康复营养品、理疗等。有朋友觉得有医疗险就够了,重疾险没必要,其实两者不一样。医疗险属于报销型,看病住院花多少钱就报多少钱,解决的是医疗费用问题。重疾险属于给付型,满足合同约定条件,就给付保额,可以解决后续的家庭经济问题。

重疾险的选择其实比较复杂。从宏观维度,要看重疾保费占整个保障方案的比重,重疾保额是否足够。保额最好是年收入的3倍以上。在保额、期限、保障内容等因素上,优先考虑保额。从微观角度,要看是否含高发重疾和轻症,分组是否合理,间隔期多久,赔付条件是否严格等。很多人会关注保费返还、投保人豁免、特定疾病额外赔付等等这些内容。其实没必要,毕竟是附加的东西,只是一些额外的功能,还要额外付费。重疾的选择必须结合自己家庭情况,选出最有的品种或者组合。毕竟不同的产品形态,价格差异可能很大。重疾险的保障内容比较多,里面的坑也非常多。很多人对重疾险有误会,白白花了“冤枉钱”。通过人为疾病种类越多越好,有时候其实不是这样的。所有的重大疾病保险中,有25种重大疾病是必保的。除了这25种重大疾病之外,许多重疾险产品又增加了许多种。有保50重疾的,有保60种重疾的。关于承保的重疾种类,有许多业务员会告诉你,有25种就足够了,再多的都是噱头,没有什么值得考虑的意义。事实上也不尽然。如果在保费相同的情况下,当然是承保的重疾种类越多越划算。这点,应当用不着我来解释了。那么,是不是只要患上了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就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呢?也不是。这就涉及到还要患者达到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给付标准。就个人心理感受上来讲,重大疾病给付标准的规定,确实是过于严格。比如脑中风后遗症的给付标准:需要一肢以上功能或感觉完全丧失,再或者饮食、淋浴、穿衣、行走、起床、如厕六项生活基本技能至少有三项不能独立完成需要他们扶助。比如心梗的给付标准:典型胸痛、急性心肌坏死和心肌酶异常增高三者缺一不可。最为关键的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安装支架等介入治疗方式,一般都不属于重大疾病保障范围的。为了弥补重大疾病保险这方面的不足,保险公司又引入了“轻症”这一概念。保险公司把安装支架等一些常见的高费用支付的疾病,归结到轻症这一类别。所以,选择重大疾病保险,一定不要忽略轻症保障这一内容。轻症保障,一般是这样约定的:发生轻症后,保险公司按重大疾病保险金额的20%。关于轻症给付,还有两种分类四种情况,你一定必须要注意到:提前给付与额外给付、单次给付与多次给付。轻症提前给付:比如重大疾病保额是10万。若发生轻症,保险公司先给2万。之后若再患重疾或身故,保险公司再给付剩下的8万,这就是轻症提前给付。轻症额外给付:比如重大疾病保额是10万。若发生轻症,保险公司先给2万。之后若再患重疾或身故,保险公司给付的依然是10万,这就是轻症额外给付。轻症单次给付与轻症多次给付:有的重疾险,轻症只给付一次,轻症给付一次后,轻症保障责任即终止;有的重疾险,每一种轻症都可以给付一次。还有一种重疾险,保障内容相当人性化:轻症给付如果发生在缴费期内,轻症给付后免缴以后各期的保险费,保险责任不变。这叫做轻症给付后保费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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