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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其实有很多人买保险,保险理赔的案例也有很多,今天就保险理赔案例给大家做几个介绍,可以让大家更清楚的了解到理赔的流程和金额问题,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李先生在一家公司搞营销,家有妻子、老父和老母。2005年6月,他为自己投保了某保险公司终身寿险及附加住院补贴医疗保险。其中寿险保额10万元,身故受益人是妻子,附加住院补贴为60元/天,受益人是自己。投保不过半年,一向健康的李先生在出席一个酒会时,突感腹痛难忍并伴恶心呕吐,送至医院被诊断为急性坏死性胰腺炎。虽经抢救,但最终却因医治无效而于10天后不幸去世。

李先生的妻子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理赔申请。请问该如何处理此案?

答:李先生的妻子可获得哪些理赔金,是根据当初李先生投保的保险合同决定的。保单包含寿险和住院补贴附加险两个部分,均有各自的受益人。寿险部分由于当初李先生清楚地指定他妻子为受益人,因此10万元理赔金就完全归李先生妻子所有。至于附加住院补贴医疗保险部分,当初保单规定受益人是李先生。

但李先生已去世,此部分理赔金需视为李先生的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均分。根据法律规定,遗产法定继承人分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位法定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李先生无子女,双亲都在,因此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包括妻子和父母3人。总计600元住院补贴补偿金,由这3个人平分,李先生妻子作为其中之一,可以而且仅可以获得三分之一的金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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