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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胎保险是一种比较新型的保险,那么它的出现是创新还是噱头?是否有必要购买轮胎保险呢?今天我们来谈谈神秘的轮胎保险。涉及到轮胎保险,我们常常会提到两个概念:一个是责任保险,另一个是质量保证保险。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对第三者的责任,质量保证保险是指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

目前,我国常用“轮胎保险”的是车主,这是为了保护轮胎本身的损失,这是一种质量保证保险,但肯定不是责任险。如果企业投保责任险,则保障因轮胎缺陷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这种保险通常由制造商提供。而且,由于我国的实际原因,查清谁是轮胎损坏的责任人是非常困难和耗时的。

这样的话轮胎险就是产品责任险的保障模式,被保险人的轮胎损失就不能求偿的,只有除了轮胎本身的损失以外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才能进行求偿。说了一大堆的话,似乎这个轮胎险就是自相矛盾的样子,的确是这样的。

我们从某电商网站了解到“轮胎险”由卖家提供,并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对于正常使用过程中,由于质量原因导致轮胎无法继续使用的,由卖方在约定范围内以抵用券的形式补偿。也就是如果被接受,补偿的只是轮胎部分的损失。

而一般情况乘用车用户的汽车轮胎发生鼓包,投诉经销商得到的答案都是:由于驾驶习惯不当造成,与轮胎无关。不属于产品质量问题。一般情况车主最后一定是得不到赔偿。另外通常的企业会列明不赔偿条款。

总之,对于轮胎保险来说它也是存在一些缺陷的,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这并不是什么太好的消息,我们在购买的时候需要谨慎的斟酌考虑。轮胎保险应该对轮胎的损失作出适当的赔偿,但这不能回避或解决根本问题,无论是责任问题还是轮胎产品质量问题,以上就是对轮胎保险的介绍,希望对大家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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