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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一旦发生对于我们的生活将会有很大的影响,可能会花费大量的医疗费用,给很多家庭造成很大的经济压力。但是,如果参加社会保障补充医疗保险,被保险人就可以得到更多保险金的补偿。但很多朋友对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的报销不是很清楚,会有很多问题,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下面的科普。

参保人员应于一次性住院治疗出院之日起90日以内(特殊情况不超过一年)凭相关资料到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办理申报手续,逾期则不予报销。

所需资料➊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单;❷住院费用结算票据(发票);❸出院病情证明;❹住院费用汇总清单;❺医疗保险支付结算表;❻参保人及代办人的身份证;❼参保人的银行账号(工行、农行或建行)。

注: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不在本市(含区市县)的人员、或者属于行业统筹人员、或者享受其它医疗待遇人员,若不能提供发票报销联原件的请提供已经报账的证明资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在本市(含区县)人员,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门诊特殊疾病费用纳入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办法报销范围,报销时提供]诊特殊疾病审批表复印件、基本医疗统筹支付结算表、身份证及银行账号。

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办法报销的是一次性住院医疗费用,对于在院中途结账的多笔医疗费用,本补充医疗保险无法将其加在一起进行报销,请购买有本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慎重权衡在院中途结账。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住院补充医疗保险与其它补充保险,报销金额之和不能超过一次性住院费总额。

以上就是关于补充住院医疗保险的一些相关信息,人的一生中难免会有疾病的发生,小病小灾我们可以轻松应对,但是一旦发生重大的疾病,我们往往是难以负担的,甚至可能会影响到我们的正常生活,因此商业医疗保险是非常有必要投保的,它是对基本社会医疗保险的良好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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