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沈阳失业保险的相关动态,沈阳失业险标准

毕竟每个人的健康状况和家庭状况都是不同的,他们面临的风险也不同,如果你想得到更全面的保障,你应该根据你的个人情况和预算配置一些商业保险。但是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我们缴纳的,因此我们不具有可选择性,其中失业保险就是比较重要的一个内容,我们一起来看看沈阳失业保险的相关动态。

1、延长老年失业者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2019年12月起,失业保险金期满后未就业,法定退休年龄不满一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

2、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月516元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和标准: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由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年限确定。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其中,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及其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24个月。

失业人员就业后再次失业的,应该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呢?我们需要了解的就是按照再就业后的时间计算缴费时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原失业人员应当领取但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疫情期间,沈阳市定期提高失业保险基金标准:市内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1629元(辽中区、新民市、康平县、法库县为1386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1720元(辽中区、新民市、康平县、法库县为1463元)。

上一篇:生产责任险是什么,与其他保险有什么区别
下一篇:什么是团险?团险的好处有哪些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