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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并不是全部都赔付,是有限制的。在车主有责的情况下,对方不幸死亡或伤残伤残,交强险最多报销110000元人民币的赔偿金;10000元医疗费用;2000元的财产损失。并且这些钱都是要先自己承担,然后拿着单据找保险公司申请报销。

最近有读者朋友来私信小编,说自己的一个朋友在发生车祸后,本身并没有先付钱,而是保险公司直接出钱赔偿?这是怎么回事?

一、什么叫交强险垫付

这个其实理解起来很简单,就是在发生车祸后,消费者一下子拿不出赔偿的钱,只能让保险公司提前垫付。当然并不是任何情况下都是可以进行垫付的,如果是发生以下行为的是不能进行垫付的: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2.驾驶人醉酒的;

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4.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二、交强险垫付需要的材料

1.交强险的保单(电子保单、纸质保单都可以)。

2.被保险车主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3.车主的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

4.受害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是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6.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垫付通知书;

7.医院开具的受害人伤残程度证明、医疗费用明细、费用原始凭证;

8.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以及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原因、损失情况的证明材料。

本文标签: 汽车保险 购买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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