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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河池大病医疗保险规定的知识,请看下面的介绍。

河池大病医疗保险新政策已经公布,据了解,新政策的内容涉及大病保险的待遇和新的医疗制度的推行,其中,新政策进一步提高了河池医保中的大病保险待遇,放宽了参保人报销大病的要求,以下是详细的介绍。

提高大病保险待遇

参保职工可享受慢性病门诊治疗待遇(即门诊慢病,又称门诊大病)。如果患有冠心病、糖尿病、各种恶性肿瘤等21种疾病的,需门诊用药(中草药除外)治疗的,可准备相关材料后向当地社保局提出申请,通过后即可享受慢性病门诊治疗的待遇。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同时患有以上多种疾病的,仅能选择其中的两种享受相关待遇,每个病种每年度只能报销3800元。但如果确实有困难的职工,其门诊大病费用超过上述年度最高限额的,可以向当地社保局提出申请,经讨论通过后,门诊治疗费用可适当提高,但年度内慢性病门诊治疗费年度最高限额为1.5万元。

推行县乡医疗机构一体化

近年来,广西河池市以金城江区九圩镇卫生院为试点,以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改革为突破口,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形成科学合理就医秩序,探索建立符合贫困地区农村的分级诊疗制度,促进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取得初步成效。通过推行县乡医疗机构一体化,医生可以在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双向流动,病人也可以实现双向转诊。在“家门口”及时得到有效诊治,不出远门就能享受到优质技术服务、低廉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服务价格和更高的农合报销比例。

提示:从上可知,的河池大病医疗保险新政策不仅进一步提高了大病保险的待遇,放宽了大病报销的要求,同时还在该市推行县乡医疗机构一体化,实现医生和病人的双向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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