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保险宽限期是什么,保险宽限期规定

保险合同宽限期是我们常说的一个关于保险的期限,保险法规定宽限期为60天,设定宽限期的目的是避免合同意外失效。未按时缴纳续期保险费,不是由于被保险人故意不按时缴纳保险费,而是由于暂时的经济困难,或者由于工作繁忙、外出、生病、遗忘等客观原因,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保险公司不给予一定的宽限期,必然会导致更多的保险合同中途停效,关进一步增加合同失效和数量,如大多数未能按时交纳续期保费而终止,是会影响保险业务的稳定性,对投保人来说会使其有的保障彻底消失,对双方都是不利的。

在宽限期内,即使续保费没有支付,保险合同仍然有效。如果在此期间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需承担保险责任,但必须从赔付金额中扣除未付保费。但是,如果投保人在60天宽限期后未能全额支付续保费,保险合同将终止。保险中止后,只有提出复效,才会重新恢复效力。另外,短期保险是没有保险宽限期的。

针对投保人在缴费时期可能出现的现金紧张、一时难以筹集保费的情况,各家保险公司都设定了60天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投保人基本上有宽松的时间筹措或向亲朋好友借钱,或调整自身理财计划筹集保费。在宽限期内,保单依旧有效,即使投保人不幸遭遇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或患病住院,保险公司也会给予相应的赔付金。

但是,如果被保险人在宽限期后支付保险费,如果被保险人在宽限期后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将不提出任何索赔。因此,如果投保人暂时难以提高保费,就必须善用“宽限期”。最好在宽限期内设法支付保险费,这样保险单才能继续生效。一旦保险单不能支付保险费,被保险人的利益就会丧失。

本文标签: 保险宽限期 保险
上一篇:保险有什么类型,保险的本质功能
下一篇:国债期货与保险机构之分析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