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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给员工交保险怎么办?不交保险的救济方式

现在有很多的朋友们都非常关注自身利益的维护,在找工作的时候除了薪资问题之外,还会看重公司的福利。朋友们加入公司后,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公司是否依法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他们是否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如果公司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员工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

律师提醒:1、未交社保或少交的,直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2、因不缴纳或者少缴纳社会保险费造成损失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理如下:《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缴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期限改正”。

这里就同时出现了一个可以申请仲裁,一个又要求由社保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的规定,这二者途径是完全不一样的,也就导致朋友们在维权时出现不知所措的情况发生。而最高院审理劳动争议的司法解释三,又明确了因为社保没缴少缴导致的损失可以仲裁。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劳动争议第三解释》,如果公司不缴纳社保,员工直接要求补缴的,不能仲裁,但对于因不缴纳而造成的损失,可以申请仲裁。总之,单位没给你交社保,给劳动监察投诉就对了,另外,很多人都有疑问,监察才两年,不是只要求两年内交,答案是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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