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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意外险是什么,与雇主责任险的区别

随着社会的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很多企业为员工准备的福利也越来越多,保险的购买就是体现公司福利的一个重要途径。其中团体意外险与雇主责任险是很多企业为员工所准备的,有很多人问团体意外险与雇主责任险有什么区别,今天就为大家简单的介绍一下这方面的知识。

1、团体意外险

团体意外险是指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中身体健康能正常劳动或工作的在职人员为保险对象,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事故造成伤残或死亡,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人身保险;注: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时间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自然死亡、疾病身故、猝死、自杀以及自伤均不属于意外伤害)。

团体意外险的特点有保费低,保额高;残疾比例由保监会统一规定;保险期间内可以随时变更人员;保费可由雇主或员工共同支付;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选择等。

2、雇主责任险

雇主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所雇佣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与保险单所载明的与被保险人业务有关的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应承担的医药费用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由保险人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

雇主责任险投保有什么必要性呢?除了提供工伤的补充责任外,还可以24小时事故伤害赔偿计划,将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迅速转移到受伤员工身上,加快处理速度,降低沟通成本,维护企业的稳健经营,规避赔偿金额的不确定性,转化为小额但稳定的保费支出。区别于团体意外险,雇主责任险属于财产险范畴,准予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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