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人寿保险知识

针对惠及10亿余城乡居民的大病保险制度,保监会昨日召开工作会,首次对大病保险工作进行明确。

根据保监会网站发布的新闻稿,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会议上提出,保险业要按照“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则开展大病保险。保险公司开展大病保险要合理设定利润上限,并建立风险调节基金等方式对盈亏情况进行调剂,超出的利润进入基金池,用于提高保障水平或滚存到下年度。

对于保监会上述精神,业内人士根据目前部分试点地区的情况分析,在大病保险合同中将会有“保本微利”的约定,如果项目盈利,要返还给政府作为下一年大病保险的风险储备金,但相应的,如果发生亏损,政府将参与解决减亏。

据了解,按照政府的定价,商业保险参与大病保险项目的收益率一般控制在3%-5%的水平。

此外,大病保险要引入市场机制,通过竞争降低承办费用和管理成本。保监会将适当减免监管费、保险保障基金,调整大病保险资本要求等降低大病保险运行成本。

目前正在制定规范大病保险业务的通知和大病保险示范产品,细化大病保险相关规定,统一和规范服务标准,引导保险公司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保监会表示,要在加大产品服务创新、产品设计精算技术等配套机制、报销手续、结算服务、专业队伍、医疗费用控制机制等多方面进行完善,扩大商业保险参与医疗保险体系建设的领域和范围。

8月30日,保监会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大病医保由此实现“全覆盖”。

上一篇:为什么电话车险比淘宝卖的还便宜?
下一篇:出国留学如何办理意外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