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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纠纷的处理方式,发生保险纠纷怎么办

保险作为现在保障人们人身和财产利益的有力武器,是很多风险防范意识强的朋友们的必备品。但是保险所涉及的内容往往是专业且复杂的,难免会因为理解的误差导致一些纠纷的发生,一旦发生保险纠纷,我们就需要妥善的处理以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损失。目前保险纠纷的处理方式一般有四种:

协商。协商是最为友善也是发生纠纷之后首先会尝试的纠纷处理方式。协商是指合同双方在自愿、互谅、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对出现的争议直接沟通,友好磋商,消除纠纷,求大同存小异,对所争议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自行解决争议的办法。发生保险纠纷后,可以先联系保险公司的客服热线进行咨询,保险公司就到咨询后会转给处理保险纠纷的客户服务岗和您联系,安排协商事宜。

仲裁。仲裁指由仲裁机构的仲裁员对当事人双方发生的争执、纠纷进行居中调解,并做出裁决。仲裁机构实行“一裁终局”制,其做出的裁决,由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制作仲裁决定书,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执行。

调解。调解是争议双方在第三机构组织下,通过谈判、协商以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的方式。目前主要调节机构除了仲裁委员会、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公估公司、法院外,还包括人民调解委员会。

诉讼。诉讼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确定解决争议的程序并作出裁决的方式。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属于民事诉讼法的范畴,法院在受理案件时,采取级别管辖与区域管辖相结合、专属管辖与选择性管辖相结合的方式。向被告住所地法院等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提出申诉,陈述诉讼请求和诉讼理由等,到法院立案大厅立案,法院受理后,就等待法院排期开庭,起诉书交到法院后一般在1个月左右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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