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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 以案说险:网约车运营出险能否获得保险赔偿 返回列表页>>

案情简介近日,有保险消费者咨询车辆按家庭自用车使用性质投保,在网约车平台注册营运,如保险期间发生事故能否得到赔付?

案例分析有车主认为将车辆行驶证使用性质变更为“预约出租客运”的手续繁琐,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又确实有营运网约车以及相应的保险保障需求,便以家庭自用车使用性质向保险公司投保。一旦出险,保险公司在核实情况后,依据保险条款进行保险责任的认定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 机动车损失保险条款与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相关内容,当存在“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且未及时通知保险人,因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保险事故的”,属除外责任。

消费提示在此,我们提示保险消费者,非营运车辆参与网约车运营需及时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车辆使用性质变更等相关手续,严格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相关规定执行同时,提示保险消费者正规网约车平台投保渠道购买保险,以保证网约车主合理合法的获得保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