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讯:相对于商业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利率较低、还款方式灵活,首付比例低的优点,给很多购房者压缩了一些房款。但是缺点在于其手续过于繁琐、审批时间长。记者整理了一些株洲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及流程须知,想以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市民,可以看看。
贷款对象和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湖南省范围内按月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不含铁路分中心缴存职工)。
3、贷款申请人是在株洲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产权人,且购、建房时间在3年内(或房产证在1年内),按规定比例交纳首付款,购房合同已备案或自建房主体建造一层以上。以共有房产申请贷款的,其房屋共有权人限借款人配偶或父母子女。
4、职业和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每月还款额(含其他债务)不超过家庭可支配收入的50%,且不得超过借款人本人缴存基数。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仅限拥有共同产权的配偶、父母、子女)缴存公积金的,其月收入能力的核定以公积金系统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准。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月收入能力的核定以6个月的银行工资流水或6个月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为准。
5、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6、同意提供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并认可贷款合同条款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