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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风险职业投保团险 未如实告知将依法拒赔

保安服务公司是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在日常工作中,存在一定的危险性。而危险职业在投保过程中存在较高拒保风险,近日就有保安服务公司因未如实告知保险公司被拒赔。

英德市某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向某人寿保险公司投保了50多人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后,该公司职员张某随车押运炸药、雷管发生爆炸当场死亡,死者家属向保险公司索赔遭拒赔。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保险公司拒赔有理,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保险公司在接到张某家属的理赔要求后,经核查发现用人单位给张某投保意外险时明确职业类别系职业代码190301的保安(即工厂、公司、大楼),而意外事故发生时其实际从事的工作却是随车押运炸药、雷管,工作内容已超出了投保时约定的保安工作职责范围,遂不予理赔。

法院经审理后发现,英德市某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为张某投保的职业为保安,职业类别为190301,即保安人员(工厂、公司、大楼等)。2011年9月1日,英德市某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与英德市某爆破器材公司签订《保安员监炮协议书》,派驻22名保安人员承担监炮工作。保安的职责为:监督保管员按规定保管、发放爆炸物品,爆破员按规定领取、使用、清退爆炸物品等。

法院认为,英德市某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明知其没有从事民用爆炸物品工作的特许经营权资质,还与英德市某爆破器材公司签订《保安员监炮协议书》。随后在与保险公司签订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等一系列险种时,故意隐瞒派遣被保险人从事监炮工作,会造成被保险人意外伤害风险增大的事实。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遂依法判决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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