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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都知道一旦生了病就会有一大笔的开销需要支出,医疗费是很多人所发愁的。 刘某的妈妈从2008年开始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2011年7月老人突然得了脑梗塞后遗症,还是急救到医院治疗的。费用总共花了8500元,这次治疗费有900元是自己负担的,按照要求,扣除起付线700元,剩余费用按照50%报销,最终报销拿到手3450元。

通过这件事我们可以看出来医疗保险对于我们来说是多么的重要,根据调整后的新政策,刘某自己算了一笔账:按照新的报销比例,同样的病、同样的住院花销在该医院能报销到4000多元,选择二级医院可以报销到4700多元,如果选择一级医院则可以最高报销到6200多元。

不仅如此,在这方面我国有关部门还依着不断的在努力,保障人们的生活。2012年该市在政策上对住院报销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原有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住院起付标准不变: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700元。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城镇居民因病每次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内,根据医院等级按下列标准支付:一级医院支付85%,二级医院支付70%,三级医院支付58%。医保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也由原来的13万提高到14万元。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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