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型定期重疾险难成气候吗?“重疾产品发展至今,产品概念在本质上并没有很大改变,但是保障范围不断扩大,保险金额不断提高,产品类型逐步细分,保障功能不断完善。”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会长王宪章在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成立健康保险专家委员会上所言不虚。
中国保险学会理事闫先生告诉记者,中国保险市场重疾险产品经历了几个阶段的发展,第一代重疾险产品主要保障7种重大疾病,往往是客户身故之后再享受保障;第二代保障12种重大疾病,可以在确诊后就获得保险金;第三代可以在客户身故前就提前给付,并且定期还本;第四代重疾险产品所保障的疾病种类已经达到25~30种,而且根据男性、女性不同的生理特征已开始有差异化。
保监会有关人士透露,此次之所以叫停返本型重疾险,是因为这种保险的保费偏高,购买人群比例低,保费难以形成规模,导致重疾险市场覆盖面小,不能解决很多人发生重大疾病需要高昂治疗费用时的保障需求。因此,保监会希望引导市场销售消费型的重疾保险产品,将保费水平降下来,同时将重大疾病的风险覆盖面扩大。
“但是中国人目前的保险意识还不成熟,加之根深蒂固喜欢保本、返本的消费心态使消费型保险产品并不好销。”来自保险一线的营销经理刘爱雪说。比如光大永明的“永保安康消费型定期重疾险”就是一款消费型的保险产品,也就是说投保期内,被保险人没有出险,保费就等于被消费掉了,不能返还。如年仅26年的魏小姐投保10万元的“永保安康”保险,每年大约需交720元钱。虽然较低保费就能拥有高额保障,但如果连续投保20年,并没有发生保险理赔,那魏小姐所交的14400元钱都属于被“消费”掉了的。这并不被很多中国消费者接受。
另一方面,从各家保险公司发现,到目前为止,保险公司还没有一个年投入几百元就能获得数万元重疾风险保障的、可单独销售的产品面市。例如消费型定期重疾险的“永保安康定期重疾险”仍然是一个需要依附其他主险的附加险,不能单独销售。如果与保险公司人身险产品捆绑销售,最终销售到消费者手中的“重疾险”保障计划将仍然是保费数千元的产品。保监会以低价格扩大健康险市场的想法至少目前还无法有效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