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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通知,从今年5月1日起,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个体劳动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由参保人员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650元)的80%—300%之间自行选择。缴费比例按照18%确定。

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也要相应调整。以月缴费基数按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选择为例,参保人员从今年5月份开始,每月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为:306501280%18%=367.80(元)。这一金额比今年1-4月的相应缴纳金额要高出38.04元。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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