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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程序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首先应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应当对职工的身份、提取用途、账户余额予以核实,并在《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上签署意见。

职工凭单位出具的提取审批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向管理中心(管理部)提出申请,管理中心(管理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到管理中心(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经审批不准提取的,管理中心(管理部)告知申请人不予提取的原因。

集中封存户内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凭身份证及相关的提取凭证到管理中心(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

职工在本市区域内调动工作,只准办理转移手续,不得提取;调出本市区域,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回原单位,由原单位负责办理转移手续。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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