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注意事项

近日,就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昆明市制定了《昆明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其失业保险金领取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职工医保参保手续。

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以上年度昆明地区职工平均工资总额的60%作为缴费基数,按12%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及重特病医疗统筹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失业人员个人不缴费。

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本市转入其户籍所在地的,职工医保关系随同转移。失业人员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本市标准一次性划入转入地失业保险基金。本市户籍人员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失业的,可将失业保险关系、职工医保关系及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转入本市,按照本市规定参加职工医保,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同。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上一篇:州政府失业保险条款
下一篇:哈市失业保险金上调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太保开门红保险超详细介绍!不要... 2026-03-20
  • 太平洋颐护金生终身护理险怎么样... 2026-03-05
  • 2026养老分红险选购指南!看懂这... 2026-02-27
  • 2026年开门红产品哪家强?中国太... 2026-02-20
  • 医院等级划分标准?不同级别医院... 2026-02-16
  • 终身寿险是什么意思?以太保盛世... 2026-02-0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