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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维持不变

东莞市政府日前已同意扩大全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待遇支付范围,增加因生育引起疾病的住院医疗费待遇。此前生育保险费由参保人单位按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5%逐月缴纳,莞城和石龙为全市生育保险试点镇区。两险种合并后,全市范围的医保参保人都将在3%缴费标准维持不变的前提下,同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津贴待遇增加

合并后的生育保险,扩大了基本医保中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待遇的支付范围,增加了生育津贴待遇。参加了补充医疗保险的女性参保人剖宫产或经产道分娩可获一次性津贴1500元。此外,女性参保人独生子女津贴一次性计发800元、男性参保人假期工资津贴一次性计发280元。

市社保局提醒,参保人只有连续参保并足额缴费满2年以上,并且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有关政策,按规定在计生部门申报登记人口计生信息并接受计划生育技术管理服务的,才能按规定享受生育待遇。2009年度内生育但未按要求办理计生登记的参保人,可在其按计生部门要求及时补办相关手续后享受相应待遇。

保障人数大大增加

东莞市社保局表示,两个险种合并后,最明显的变化就是,生育保险保障人群的范围从原来的两个试点镇和市属单位扩大到了全市,从几万人发展至数十万,甚至上百万,今后全市医保参保人将不用缴纳生育保险费,便可享受生育保险保障待遇。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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