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轰轰烈烈的农村合作医疗,上个世纪运行30多年后退出历史舞台。2002年底,国家决定在浙江、吉林、湖北、云南四省先行恢复这一制度,称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浙江省将2003年至2004年定为试行阶段,2007年在全省铺开;整个国家将在2010年全面实行。昔日的合作医疗已自行解体,今天重新推出,会不会重蹈覆辙,这一严肃的问题摆在我们面前,迫使我们去思考比较新老合作医疗的差异,总结历史经验教训,扶持新型合作医疗。昔日合作医疗有着明显的时代特征,随着时代的发展而遭淘汰,新的历史时期必须努力回避它的缺点,找到新的解决办法。同时,也应吸取昔日合作医疗的长处,充实新型合作医疗,注入更强的活力。

本文以浙江省临安市(县级市)为蓝本,旁及他处,进行比较分析,力求以点带面。临安市于2003年10月在八个乡镇试行新型合作医疗,2004年7月普及全市,具?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上一篇: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体制
下一篇:有关于加强西部农村合作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研究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太平洋健康险高端医疗服务案例~... 2026-07-03
  • 有既往症可以投保沪惠保吗?投保... 2026-07-02
  • 沪惠保17项增值服务都有哪些?怎... 2026-06-26
  • 沪惠保2026版专属权益Q&A:增值... 2026-06-24
  • 2026带病投保医疗险推荐:蓝医保... 2026-06-18
  • 蓝医保中高端2026优势解读!蓝医... 2026-06-12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