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沈阳将农民合同工纳入失业保险参保范围

  据介绍,农民工用人单位按照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上月实发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按照规定,农民合同制工人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用人单位已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签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生活补助。月生活补助的标准等同用人单位为其年缴纳失业保险费标准;补助金领取期限为连续工作每满1年且用人单位累计缴费满1年的,补助1个月,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农民合同制工人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由其用人单位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

  如果没有进行参保登记或参保后没有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核定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造成个人缴费记录不实影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按照规定应由用人单位负责。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失业保险 参保 保险
上一篇:失业职工怎样领取失业保险金?
下一篇:非深圳户籍员工纳入失业保险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