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失业职工怎样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职工办理申领失业救济金手续后的次月起,按月持本人《失业救济金领取证》、《求职证》、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劳动部门领取失业救济金。 失业职工因病本人不能亲自领取失业救济金的,可委托家属持其《失业救济金领取证》、《求职证》、居民身份证、医院有关凭证和代领人的居民身份证代为领取。 失业职工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户口在本市迁移时,应持《户口迁移证》、《失业救济金领取证》到原户口所在地街道、镇劳动部门办理失业救济金关系转移手续。失业职工持本人《失业救济金领取证》、《求职证》及《北京市失业职工关系转移介绍信》到迁入区、县失业保险机构办理衔接手续,原《失业救济金领取证》加盖迁入区、县失业保险机构公章后继续使用。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吉林失业保险金
下一篇:沈阳将农民合同工纳入失业保险参保范围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