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跨省流动就业的人员该如何办理基本养老关系转接手续呢?

跨省流动就业的人员,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关系转接手续:

1,在新就业地建立养老关系和缴费后,由单位或个人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

2,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符合条件的,向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书面说明。

3,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接到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接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收到原基本养老关系和资金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养老保险管理体制有哪些特点?
下一篇:社会保险指什么养老保险费包括哪些?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