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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管理体制有哪些特点?

养老保险

1、养老保险管理体制有哪些特点?

《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社会养老保险由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部门统一管理。中央、省属和军队驻穗单位由省社会保险部门直接管理,驻其他市、县的,可委托所在市的社会保险部门管理。”具体来讲,有以下特点:

行政职能与经办职能分开。我省各级政府机构改革完成后,省一级设立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制定社会保险政策、行政检查和处罚等行政方面的职能,设立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作为省劳动保障厅的下设事业单位,具体负责社会保险登记、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职工参保信息管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保险费征缴、保险待遇审核和发放等社会保险经办事务的协调指导,各市设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中心),并逐步实行系统管理。改革后的社会保险管理体系实现了行政职能与经办职能分开,更好地保障和促进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

另外,基于当前我省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行政管理体制等因素,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实行属地管理,使企业缴费比例和待遇水平与当地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相一致。

为了加大对困难地区的调剂力度,我省建立和完善了社会保险基金调剂制度,并制定了调剂管理办法。

2、如何构筑多渠道、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

《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规定了养老金水平与缴费年限和缴费水平挂钩的机制,通俗来讲,就是“待遇跟着缴费走”,在职时缴费水平越高,缴费年限越长,退休时其养老金水平相对也较高。因此,为保证退休时有更好的生活保障,在职时就应该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

同时,为使广大离退休人员分享社会发展成果,我省规定,每年度基本养老金要依据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以及职工缴费工资的增长而调整,负增长时不调整。另外,在我国,养老保险是多渠道、多层次的,除了基本养老保险外,国家还鼓励利用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养老、家庭互助养老等多种方式进行补充。对于效益好的企业,可以根据职工工作年限、贡献大小等等因素,为职工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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