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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广州城镇居民该怎样办理基本医疗呢?

广州民政、残联经办机构就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办理作出相关详细办事事则,参保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参照相关标准,提前准备好所有的资料,按照以下流程一一办理。

一、受理范围

本市医疗保险统筹区域内、广州市户籍的下列人员(以下简称为民政资助类居民:

(一)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二)低收入困难家庭人员;

(三)重度残疾人员;

(四)社会福利机构收容的政府供养人员。

二、缴费标准

居民医疗保险以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保险年度,居民医疗保险费按年度缴费标准一次性足额征收。

三、人员类别

1、携带资料

人员类别

四、个人基本资料变更的办理

各街道(镇)民政办公室或残联部门凭参保人(监护人/代理人)填写的《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资料变更表》(一式两份),并提供以下资料到所属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基本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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