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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高温条件下,企业职工可依法领取高温补贴。那么山东省高温补贴标准是什么呢?经研究,山东省为了保障企业职工的劳动合法权益,将提高山东省高温补贴标准。以下是具体高温补贴标准。

山东省高温补贴标准

1.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

2.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

山东省高温补贴发放时间

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山东省高温补贴发放依据

1.《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7〕186号);

2.《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239号);

3.《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鲁劳社〔2006〕44号)。

山东省防暑降温措施的相关要求

通知同时要求,各类企业要切实履行防暑降温工作主体责任,按照《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制度,落实防暑降温工作措施,调整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确保夏季生产安全和职工身体健康。

通知进一步明确,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有针对性地指导督促企业制定和落实防暑降温各项措施,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高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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