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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为执行人员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山东省无棣县人民法院党组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注重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把此项工作提到了党组议事日程上来抓。5月12日,该院在经费并不十分宽裕的情况下,为在一线从事执行工作的14名执行人员集体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解除了执行法官的后顾之忧。

法院执行人员人身损害风险高,人身安全缺乏保障。一方面执行人员常年外出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其受交通事故等意外损害的风险机率较高;另一方面强制执行中任务时,经常受到当事人的谩骂、恐吓,甚至拿出器械和农药威胁法官,被执行人的暴力抗法,更给执行人员造成了不同程度的人身伤害。2007年中央政法委37号文件中明确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为一线执行人员投保人身保险。

该院此举措维护了执行法官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执行法官和工作人员的交口称赞,大家纷纷表示,法院为大家办了一件好事、实事。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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