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北京市工伤医疗机构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北京市工伤医疗机构的通知(京人社工发[2014]64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工伤医疗机构,各局、总公司,计划单列企业。中央在京企业:
为方便工伤职工就医,根据工伤保险工作的需要,现增加北京市昌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北京市仁和医院、北京市西城区展览路医院等三家医院为北京市工伤医疗机构,现予以公布。
根据北京市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大兴区结核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申请,经研究决定,取消北京市大兴区结核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伤医疗机构资格。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经办机构要加强辖区内工伤医疗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各区县工伤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为工伤职工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
M6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上海城镇社会养老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并轨
下一篇:金华市区建立大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制度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