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人通过对事实的渊查和单证的审查,确定自身的赔偿责任、为此,会尢确定以下事项: (1)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供的索赔单证是否齐全、真实; (2)保险单是否有效,有无已经解除或失效的情况,若曾纤失效的,在出险之寸是否已复效; (3)审核被保险人是否违反了保险合同约定的保证条款: (4)审核出险时间足否在保险打效期内,若保险合同约定厂承保地区的,则还要审核出险地点足产;处于所约定砥保的地区之内;有无违反告知义务或通知保险单承保保险事故,是说,就是审查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是否具有保险利益;(8)审核赔案中是否存在第三者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索赔的被保险人是否向第三人行使了索赔权或向第三责任者实施了索赔手续,是否从第三责任人处获取了赔偿。 如果经审核后,初步认定要赔付的,则继续理赔工作,对于不清楚的情况要继续查明。如果能够认定不应赔付的,则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告知拒赔,说明拒赔的理由,并记人拒赔案件登记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