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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急诊就医管理办法》已经开始执行

记者从吉林市医保局了解到,为解决参保人员突发急症异地就医等问题,规范急诊就医管理,吉林市制定《基本医疗保险急诊就医管理办法》,今年1月1日开始执行。
吉林市医保局基金结算部副主任孙静鑫介绍,按照《办法》,对于按规定参加吉林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用,并经吉林市医保局确认已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如果在异地突发急症就医,可以在急诊就医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急诊登记备案手续。
孙静鑫说:参保人员的家属或者是单位经办人员,携带医疗保险卡、身份证、诊断证明、还有门诊病历等相关资料到咱们窗口单位登记备案。登记备案后符合急诊就医条件的给予报销。经批准符合急诊条件的异地就医患者,病情稳定后需进一步治疗的,要及时转回吉林市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医保急诊异地就医当年报销最终截止日期为次年1月31日,逾期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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