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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本级医保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基数

福建省本级医保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记者从福建省人社厅获悉,自今年7月1日起,我省省本级医保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进行调整。
具体为:省本级各参保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月缴费工资基数最高不超过13332元,最低不低于2666.40元;省本级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月缴费工资基数4444元,按10%的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月缴费金额444.40元,其中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失业人员、经县(市、区)及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月缴费工资基数2666.40元,按10%的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月缴费金额266.64元。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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