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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下月调高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

记者昨日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为进一步增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能力,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发出通知,对2016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做出调整。
自2015年9月1日起,政府补助人均增加60元,个人缴费人均增加30元。学生儿童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740元提高到83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70元提高到100元,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670元提高到730元。
成年居民各档次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760元、990元和1290元,分别提高到850元、1080元和138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90元、320元和620元分别调整为120元、350元和650元;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670元统一调整为730元。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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