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垣曲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调整

近日,垣曲县启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新数据,以此为参照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随之调整。
据悉,这一数据将沿用至2015年6月30日。 根据2013年运城市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4395元、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55元、运城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718元三项数据。
2015年垣曲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除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市县级财政补助外,在校学生及18周岁以下非在校城镇居民、非学生儿童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等城镇居民按我市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3%左右即60元的标准缴纳,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按照我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左右即200元的标准缴纳,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的学生儿童、丧失劳能力的重度残疾人等城镇居民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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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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