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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的医疗保险服务考核引入专家评审的机制

记者从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获悉,2009年度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考核工作日前已全面展开。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六百余家定点医疗机构、百余家定点零售药店将参加考核,考核结果将直接影响下一年度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签订。
记者从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获悉,2009年度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考核工作日前已全面展开。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六百余家定点医疗机构、百余家定点零售药店将参加考核,考核结果将直接影响下一年度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签订。
今年本市的医疗保险服务协议考核还首次引入了专家评审机制,来自全市相关部门的20余名专家将参与考核,在医疗保险服务协议考核中引入社会专家评审机制,可以更加客观公正地评价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工作与效率,增加考核工作的透明度,更好地监督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提高服务水平,提高医疗保险服务绩效。专家评审机制的建立,对建立合理科学的医保管理模式和监管机制,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可持续发展都将产生积极影响。
据介绍,为进一步增加医保定点服务机构考核的透明度,更加体现公平公正,市社保中心从今年起在医保协议管理中引入专家评审机制,聘请市财政局、国税局、卫生局、药监局、医院管理协会、医师协会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以及各医疗机构负责人等20余人组成专家评审组,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执行《天津市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情况进行监管检查。
据了解,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后,建立了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制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资质认定和考核,每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约定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按照医疗保险规定为医保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代表政府购买医疗服务,及时结算医疗保险费用。按照协议约定,市社保中心每年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遵守医保政策法规,为医保患者服务等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将与其签订下一年度服务协议。
对考核不合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市社保中心将与其终止服务协议。对考核中发现具有违规骗保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市人力社保局还将取消该其医疗保险服务定点资质。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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