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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特色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到2012年,要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并轨,2013年要实现城乡医疗保险的并轨。”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蒋宏坤在市十一次党代会上提出的这一目标,苏州高新区已提前一年时间率先实现。“原先农保没有市里的养老补贴高,收入比不过城里厢个兄弟。今年开始就跟他同步了!”浒关镇九图村村民李进元说到新农保待遇的提高,乐得合不拢嘴。他和妻子李美英一起参加了区农村基本养老保险。今年1月份,区新农保政策调整后,夫妻两人的基础养老金均从原来的每人每月170元调整为240元。除了享受与市老年居民养老补贴一样的待遇之外,夫妻俩还耕种着自留地,蔬菜基本不用掏钱去买。夫妻俩还参加了村里的股份合作社,每年能分得股金补贴家用,日子过得挺滋润。从今年1月起,高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提高老年农民的养老待遇,将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标准从原来的70周岁以下每人每月170元、7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200元,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240元,与苏州市老居民补贴标准保持一致,并建立了同步调整机制。今后,只要市里补贴一调整,参加区新农保居民的养老待遇也将跟上步伐。截至9月,区内有1.13万名纯农劳动力缴费参加了区新型农保,9800多名老年农民享受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参保率和老年农民待遇享受率均达到100%。家住阳山花苑的老俞,去年因患动脉粥样硬化住院,共花去医药费11.9万元,区医保基金为其承担了约8.2万元,个人仅承担约3.7万元。高新区率先建立的城乡一体的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自2007年5月实施以来,已先后4次对制度进行调整完善。目前,高新区医保筹资标准已提高到每人每年500元,门诊个人帐户金额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并新增先天性心脏病患者为特殊医疗救助对象。高新区医保还实行实时年度医疗救助发放制度,居民看病不用等到年底,每月即可拿到医疗救助金,切实减轻了经济负担。
此外,今年4月1日起,高新区为区医保的参保人员新增了意外伤害险和身故险,参保人员因意外情况发生符合结付条件的医疗等费用由商业保险公司赔付,进一步完善了区医保体系。截至今年9月份,区医保基金累计为参保人员支付各种费用达1.97亿元,其中对3350名符合区医保救助条件的人员实施了医疗救助,发放救助基金746.12万余元,切实减轻了参保患者的看病负担,基本解决了老百姓因病致贫的情况。“到2012年,要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并轨,2013年要实现城乡医疗保险的并轨。”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蒋宏坤在市十一次党代会上提出的这一目标,苏州高新区已提前一年时间率先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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