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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将开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与奖励办法试点

记者近日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将在佳木斯同江市开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缴费与奖励办法试点,以调动广大参保职工合理就医积极性,节约医疗费用支出,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据了解,我省将探索城镇职工历年统筹基金支付与最高限额余额积累数额相结合,并确定与患大病时医保报销待遇挂钩的联动机制,使多年参保的职工在首次住院享受到报销比例和医保封顶线提高的奖励,实现职工医保基金精细化管理,达到既促进参保职工节俭就医,节约医保基金支出,又保障首次住院的参保职工获得相应奖励的双重功效。在同江市内,连续5年(含5年)未使用统筹基金的参保职工首次发生的住院费用,统筹基金报销比例将提高10%;统筹基金报销封顶线可提高。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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