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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居民医保体系年内完成 以大病统筹为主

我省困难人群参加“居民医保”,在参保缴费和医疗负担方面,政府将给予更多倾斜。这是昨天召开的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上透露的信息。
据统计,到去年年底,通过在几个城市试点,我省已有近100万城镇居民参加了当地不同方式不同水平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昨天的会议明确,今年年内要在全省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居民医保”,切实解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问题。
根据省政府的决定,“居民医保”参保费用每人每年不低于150元。各地可根据财政状况、居民经济承受能力和当地医疗消费水平,合理确定具体缴费标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方式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成员、家庭困难的重度残疾人员参保费用主要由政府补助。我省各个城市都将建立相应的财政投入机制,在预算中足额安排专项资金。有条件的城市,还可适当增加补助数额,扩大补贴范围。
“居民医保”以“保大病”为主,有其规定的报销范围和标准。考虑到部分参保城镇居民按规定报销医药费后负担仍较重,我省将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通过多层次的制度安排最大限度地减轻困难家庭、患大病人员的医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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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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