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家庭财产意外保险业务的意外保险金额的两种方式

家庭财产意外保险业务的意外保险金额的确定有下列两种方式。
  (1) 单一总意外保险金额制。意外保险单只列明意外保险财产的总意外保险金额。采取单一总意外保险金额制时,意外保险人只要求投保人根据投保财产的实际价值确定投保的意外保险金额,不确定不同类别的财产的意外保险金额。
  (2) 分项总意外保险金额制。意外保险单列明的总意外保险金额为各项意外保险金额之和。家庭财产意外保险业务采取分项总意外保险金额制时,有两种操作方法:一种是投保人按照意外保险人提供的投保单所列明的投保财产的类别分项列明意外保险金额或者列明投保财产的名称及其意外保险金额,然后将各个类别的意外保险金额之和作为总意外保险金额;另一种是根据家庭财产的不同种类标明各种类别的家庭财产所适用的意外保险费率,然后按照这个意外保险费率分别计算不同类别的家庭财产的意外保险金额,最后计算意外保险单的总保额。
  我国意外保险公司对于家庭财产意外保险业务采取第一危险赔偿方式,凡是属于意外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都可以在意外保险金额限度内获得赔偿。
  2. 家庭财产两全意外保险
该意外保险业务结合储蓄的部分功能, 将每千元单位意外保险金额的意外保险费设计为储金的方式,在规定的意外保险期限内,无论是否发生意外保险事故,意外保险期限结束时,投保人都可以领取以意外保险费形式交付给意外保险人的储金。即使在意外保险期限内发生了意外保险事故,意外保险人已经支付了相当于意外保险金额的赔款,投保人仍然可得到所交付的意外保险费形式的储金。但领取这笔储金的时间必须在已经生效的意外保险单规定的意外保险期限结束的时间,因为意外保险人经营该种意外保险业务所获得的实际保费是储金运用所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普通家庭财产意外保险的主要内容
下一篇:机器损坏意外保险的意外保险金额及赔偿处理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