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家住通许县城关镇某村的邱某,高中毕业后就靠养猪生活,几年下来也挣了不少钱。
2014年年初,邱某打算扩大养殖规模,但资金一时周转不开,便向朋友康某借款1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6个月后还款,每月利率为4%。借款到期后,康某要求邱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邱某因养殖亏损,一时无力偿还。后来,康某多次向邱某催要,均无果而终。无奈之下,康某将邱某诉至通许县法院,请求法院判处邱某偿还借款及约定的利息。
结果近日,通许县人民法院判决邱某偿还康某借款本金10万元,并按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支付利息。法理解说法院审理后认为,康某要求邱某偿还10万元的借款,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予支持。但我国法律明文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对于超出部分法律不予保护。本案中,双方约定的利息高出了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故只对原告康某主张的部分利息予以支持,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风险 投资
上一篇:郑州下岗失业人员办房屋小贷可免两项费用
下一篇:保险投资理财的安全系数很高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