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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少儿医疗保险》续费通知

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缴费将于2014年12月31日结束,逾期未及时参保缴费者,将不能正常享受2015年医保待遇。为了不影响您的正常使用,请未缴费的居民抓紧时间缴费。
以下是未缴费人员名单(仅做参考,以实际缴费为准):朱梦瑶、张威、王赫佳豪、李明、李艳超、王军、张梅香、侯晨笛、张皓佳、雒莎莎、苏乐乐、胡佳林、胡苏语、邵宝锋、张钖、陈小龙、齐芸熙、石雅轩、刘欣欣、胡艺瑄、张仁宇、马秀娥、姚文锦、冯小刚、胥星辰、张亚娟、杜忠秀、贾世豪、温钟、陈可欣、贺婷、仝鹏宇、李梅英、惠聪、董芬、陈梓萱、索泽超、李小琴、任爱莲、刘宇轩、周嘉钰、强煜鑫、张超、强荣、杨爱敏钢厂社区2014年12月25日
以下是社区早期通知2015年城镇居民少儿医疗保险的续费工作已于2014年9月1日开始办理。居民须携带医保证在宝鸡市农业银行进行续缴费。居民150元/年,少儿20元/年。
现将缴纳2015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特殊情况做如下注释:1、年满18周岁仍属于在校在读或复读的高中生,凭当年度高中学费缴费凭证及医保缴费凭证到户口所在区医保中心申请登记备案,按学生标准缴费,等当年度居民医保缴费期结束后,对申请人员办理相关退费手续。
注:接到此通知前,年满18周岁已交费且交错费的,请来社区登记。2、续缴2015年医保费用的日期截止于2014年12月31日,凡于2015年1月1日及以后续保费的参保居民需自行缴纳财政补贴部分。3、凡属低保人员的参保居民进行续费时,需来社区开具低保证明,才可按低保标准缴费。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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