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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从事放款业务过程中,为了降低风险,减少损失,在为借款人提供放款时,要求借款人把属于自己的财产作为抵押,抵押的财产既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企业办理抵押放款除了对借款人的信用进行审查外,还要选择抵押物,并对抵押物的价值进行评估和预iI.。这是囚为借款人一旦不能归还其借款时,企业要对抵押物进行处理,以收回放款本息。
  企业发放的抵押放款按实际支付给借款人的金额计价。
  当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其借款时,企业应依法对抵押物进行处理,处理后取得的收入,扣除企业在处理抵押物过程中发生的保管、维护、清理、法律诉讼等费用后的净收入,应优先归还放款本金。如净收入不足归还放款本金,其本金差额和应收利息分别通过呆帐准备金和坏帐准备金核销;如净收入大于放款本金不足其应收利息的部分,通过坏帐准备金核销;如净收入大于放款本息,其差额计入企业的当期损益。呆帐和应收利息的核销要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审批权限处理。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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