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理财保险,是指为为保障劳动者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基本医疗而建立的一种社会理财保险制度。医疗理财保险的理财保险事故仅限于职业病以外患病和工伤以外的负伤,以及该病伤所致的残废。我国医疗理财保险包括基本医疗理财保险、企业补充医疗理财保险和个人补充医疗理财保险三个层次。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为职工办理基本医疗理财保险是法定的义务。
基本医疗理财保险的覆盖范围
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必须参加基本医疗理财保险;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参加基本医疗理财保险,由省级政府决定。
基本医疗理财保险原则上以地级以上行政区为统筹地区,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原则上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统筹。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理财保险;铁路、电力、远洋运输等跨地区的生产流动性较大的企业及其职工,可以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理财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