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保险合同争议可以采用哪些方式解决?

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协商达成协议,从而自行解决争议的一种方法。这种解决纠纷的方式,不仅可以节约费用和减少许多麻烦,而且还能增进彼此的了解,不伤和气,有利于合同的继续履行。
2)调解。调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合同当事人双方依据自愿合法的原则,在明辨是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达成商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方法。根据第三人的身份不同,调解可以分为自愿调解和司法调解。自愿调解是指在双方当事人共同选择在第三人的主持下达成和解的协议:司法调解则是在仲裁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的协议。从法律效果来看,自愿调解达成的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对方当事人只能将争议提交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而无权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司法调解达成的已经生效的和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任何一方不执行的,对方都有权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
更多资讯,尽在太平洋保险在线商城(www.cpic.com.cn),太平洋保险在线商城,期待您的光临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本文标签: 保险合同 保险
上一篇:保险合同的争议处理
下一篇:国内保险合同纠纷的仲裁和诉讼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太平洋健康险高端医疗服务案例~... 2026-07-03
  • 有既往症可以投保沪惠保吗?投保... 2026-07-02
  • 沪惠保17项增值服务都有哪些?怎... 2026-06-26
  • 沪惠保2026版专属权益Q&A:增值... 2026-06-24
  • 2026带病投保医疗险推荐:蓝医保... 2026-06-18
  • 蓝医保中高端2026优势解读!蓝医... 2026-06-12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